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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题: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发布《三维声编解码及渲染》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标准的通知 发文机关: 广电总局
发文字号: 广电发〔2023〕5号   源: 广电总局网站
主题分类: 文化、广电、新闻出版\广播、电影、电视 公文种类: 通知
成文日期: 2023年02月01日
  • 标       题: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发布《三维声编解码及渲染》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标准的通知
  • 发文机关:广电总局
  • 发文字号:广电发〔2023〕5号
  • 来       源:广电总局网站
  • 主题分类:文化、广电、新闻出版\广播、电影、电视
  • 公文种类:通知
  • 成文日期:2023年02月01日

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发布《三维声编解码及渲染》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标准的通知
广电发〔2023〕5号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广播电视局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,中国广播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,广电总局无线局、监管中心、卫星直播中心、广科院、规划院、设计院,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、电影频道节目中心、中国教育电视台,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,各有关单位:

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组织审查《三维声编解码及渲染》标准文件,现批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推荐性行业标准,予以发布。

标准编号为GY/T 363-2023。

该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,标准内容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门户网站公开。

附件:三维声编解码及渲染.pdf

国家广播电视总局
2023年2月1日

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发布《三维声编解码及渲染》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标准的通知
广电发〔2023〕5号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广播电视局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,中国广播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,广电总局无线局、监管中心、卫星直播中心、广科院、规划院、设计院,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、电影频道节目中心、中国教育电视台,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,各有关单位:

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组织审查《三维声编解码及渲染》标准文件,现批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推荐性行业标准,予以发布。

标准编号为GY/T 363-2023。

该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,标准内容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门户网站公开。

附件:三维声编解码及渲染.pdf

国家广播电视总局
2023年2月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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