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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题: 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关于发布《已上市中药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(试行)》的通告 发文机关: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
发文字号: 国家药监局通告2021年第26号   源: 药监局网站
主题分类: 市场监管、安全生产监管\食品药品监管 公文种类: 通告
成文日期: 2021年04月01日
  • 标       题: 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关于发布《已上市中药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(试行)》的通告
  • 发文机关: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
  • 发文字号:国家药监局通告2021年第26号
  • 来       源:药监局网站
  • 主题分类:市场监管、安全生产监管\食品药品监管
  • 公文种类:通告
  • 成文日期:2021年04月01日

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关于发布《已上市中药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(试行)》的通告
2021年第26号

为指导我国已上市中药药学的变更研究,提供可参考的技术标准,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部署下,药审中心组织制定了《已上市中药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(试行)》(见附件)。根据《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药品技术指导原则发布程序的通知》(药监综药管〔2020〕9号)要求,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同意,现予发布,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
特此通告。

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
2021年4月1日

附件1:已上市中药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(试行)

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关于发布《已上市中药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(试行)》的通告
2021年第26号

为指导我国已上市中药药学的变更研究,提供可参考的技术标准,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部署下,药审中心组织制定了《已上市中药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(试行)》(见附件)。根据《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药品技术指导原则发布程序的通知》(药监综药管〔2020〕9号)要求,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同意,现予发布,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
特此通告。

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
2021年4月1日

附件1:已上市中药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(试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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